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資辦發[2021]14號)指出:建設項目節地評價是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促進科學合理用地的重要支撐。各地要高度重視,充分認識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對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體系、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重要意義,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環節,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,細化操作程序,應用科學方法和先進技術,借助專業力量,規范開展節地評價,推進建設項目節約集約使用土地。
對確需突破土地使用標準確定的規模和功能分區的建設項目,應當通過節地評價嚴格把關。
對國家和地方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的建設項目,應當通過節地評價合理確定建設項目用地功能分區和規模。